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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志(1986-2005)】第二篇 自然环境 第六章 自然灾害 第二节 旱灾

时间:2018-08-30 来源:通化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办公室

  境内降水,在年内分配具有不均匀性,造成少数年份春旱或夏旱。2002年入春后,气温持续偏高,比历年同期高2.9℃,日照比历年同期多35小时。4月20日至6月3日,全市共降雨90毫米,比历年同期少28毫米。导致大部分水库塘坝蓄水不足,全市9000余座小塘坝、102座小水库干涸,所有中小河流几乎全部断流,出现严重的春旱。受灾情影响,旱田农作物出现大面积打绺现象,部分枯死。全市受灾面积10.57万公顷,受灾人口77.6万人,成灾人口68.93万人,78个乡镇720个行政村全面受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6亿多元。灾情较严重的有通化县、柳河县、梅河口市、辉南县。2004年5月31日至6月16日,持续高温17天,为通化市历史之最。东昌区、柳河县、辉南县、通化县、梅河口市出现大面积的干旱,旱田农作物大面积打绺,部分枯死。农作物受灾面积3.08万公顷,其中农作物绝收面积5985公顷。直接经济损失4920万元,其中农业损失4798万元。此次旱灾共造成受灾人口25.08万人,饮水困难人口6.2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