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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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金融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的公告
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地方金融市场秩序,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线索征集范围
1.金融领域非法放贷、暴力催收、利用“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非法放贷或非法催收等违法犯罪线索;
2.银行保险证券机构从业人员参与或为“套路贷”“校园贷”“高利贷”等涉黑涉恶人员或组织提供业务支持和便利等违法犯罪线索;
3.金融管理部门公职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等违法犯罪线索;
4.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典当行、商业保理公司等地方金融组织及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众筹机构等金融业态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5.其他涉及金融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二、线索举报渠道
举报人可以采取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举报。
1.中国人民银行通化市分行
举报电话:0435-3207571
来信来访:中国人民银行通化市分行;地址:通化市东昌区光明路366号;邮政编码:134001。
2.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化监管分局
举报电话:0435-5089041
来信来访: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化监管分局;地址:通化市东昌区江锦西路299号;邮政编码:134001。
3.通化市财政局
举报电话:0435-3502930
来信来访:通化市财政局;地址:通化市新桥路259号;邮政编码:134001。
三、举报要求
1.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相关涉黑涉恶违法行为,我们将对举报人、线索提供人和提供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2.为确保所反映的问题线索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请尽可能提供详细事实、证据材料(如合同、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照片、视频等)及联系方式。
3.举报人应当确保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真实性,不得虚构或夸大事实,不得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中 国 人 民 银 行 通 化 市 分 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通化监管分局
通 化 市 财 政 局
2026年8月28日
( 初审: 复审: 终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