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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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财政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
情况报告
市政府并市委:
2024年,市财政局坚持“依法行政,服务大局,务实创新,廉洁高效”原则,严格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扎实推进财政及国资监管机构和市属企业法治建设。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行动指南
市财政局始终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法治建设的根本遵循,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在新时代推动东北全面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这一主线,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坚持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充分发挥国资国企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支撑作用。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
1.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优化法律咨询服务。坚持权责统一、程序正当原则,以各项政策措施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为目标,聘请专业律师团队为市财政局各项法律事务提供服务。在政府采购、国资监管、金融风险、罚没处置、国家赔偿等各项工作中提供法律保障。
2.完善合法性审(查)核机制,坚持事前防范工作。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内部审查或送司法局进行审查,并做好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工作,全年共送审规范性文件5份。按照《吉林省国资委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拟以国资委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编制规范性文件计划,全年内部审查规范性文件1份。按照司法局要求,及时完成涉企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坚持事前防范工作导向,持续强化合法性审核作用,严格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行政处罚需进行经法制审核,未履行法制审核程序或法制审核不通过的,不得作出行政处理(处罚)决定。
3.规范复议和诉讼案件,兜牢风险防范底线。聘请法律顾问,协助处理本年复议和诉讼案件,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并做好案件材料归档等工作。妥善解决行政矛盾纠纷,学习新时代下的“枫桥经验”,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全年无行政败诉案件发生。
4.依法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实施清单化管理。通过梳理和分类汇总执法事项,制定《通化市财政局行政执法事项清单(2024年版)》。一方面,为增强行政机关透明度和公信力,接受社会监督,促进依法行政。另一方面,明确自身执法职责和权限范围,避免越权执法或缺位执法情况发生,确保执法活动合法性和规范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将根据社会反馈和实际情况,对公示的执法事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和优化,确保其适应性和有效性。
5.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细化行政处罚工作。市财政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吉林省财政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组成2个检查组,对8家单位进行财政监督检查,依据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财政部门行政裁量权基准》、《吉林省财政厅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对检查出的会计科目适用不正确、应记未记固定资产、未按规定执行政府采购等问题进行处理并责令其整改。以事实为依据公平公正,保证处罚处理的幅度和依据。进一步规范了财政部门行政执法行为,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提供了依据。提高依法理财的水平,细化行政处罚工作。??
6.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市财政局印发了《通化市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行政执法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进行部署,围绕整治内容,通过综合施治、制度落实情况自查、执法行为和作风自查等方式,对执法不严格、执法不规范、执法不公正、执法不文明、执法不廉洁等问题进行整治。同时,为保持此项工作常态化,及时公布通化市财政部门行政执法领域投诉举报电话,确保专项整治落实落细。
7.提高法治宣传力度,提升普法宣传质效。结合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本年度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工作要求,一方面日常普法,组织全局干部积极参与“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活动,活动期间采取“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等多种形式推进普法宣传教育,据统计,全年发放民法典宣传册100余册、宪法宣传册300余册、各类宣传产品150余件。制定2024年学法用法办法,通过每月一法的方式开展法治宣传。同时利用智慧普法平台,组织全局公职人员参加网络在线学法用法和年度普法考试,参考率达到100%,平均分95分以上,通过考试检验学习成果,把普法落到实处。另一方面业务普法,针对电子商城交易规则,政府采购政策等涉及面广、关注度高的采购业务,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开展宪法、政府采购法等宣传及培训。据统计,2024年全年,以标前会方式开展小规模培训62次,供应商线上业务培训23次,全年共培训4200余人次,进一步提升了采购从业人员的能力水平。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市财政局主要负责同志严格贯彻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任通化市财政局依法行政和普法领导小组组长,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做到了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分管领导统筹法治政府建设具体工作,法制科牵头、各业务科室按照职责分工,确保按期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目标。
为进一步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我局实际,经党组审定后,制定《通化市财政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学习个性清单》。按季度开展行政复议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专题学习。
完成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评议工作。八届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2024年全体会议上,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按照工作要求将法治建设履职情况向市委依法治市办汇报,明确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坚持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充分发挥财政在国家治理中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三、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回顾2024年市财政局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普法宣传方式还需进一步创新,二是对区级财政部门财政法治建设的调研指导还有待加强等,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着力加以改进。
四、下一年度工作打算
2024年,我们将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建设法治政府新要求,加快法治财政建设步伐,不断提高财政改革制度建设水平。着力规范财政行政执法行为,严格秉公执法,履行好法律赋予财政部门的职责任务。推进财政法治宣传教育,以弘扬创新、务实、争先、为民的财政精神,为建立现代财税体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通化市财政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