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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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财政局会计监督检查公告
(第1号)
为依法履行财政部门的会计监督职责,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根据省财政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5月至2024年10月末,通化市财政局对8户单位2023年度执行政府会计准则情况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
检查结果表明,各被检查单位能够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相关财经法律法规,大部分被检查单位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会计资料基本真实地反映了年度收支情况。通过检查使各被检单位在资产和财务会计管理方面进一步加强,会计信息质量显著提高。但是,通过检查也发现一些问题,一是部分单位会计基础工作还比较薄弱,对原始凭证审核不严和会计科目使用不正确;二是会计核算不实,特别是固定资产核算方面,存在少计资产等问题。上述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加以纠正和改进。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通化市财政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规下达了处理决定。各被检查单位高度重视,采取调整会计账目,加强会计人员培训,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等方式积极进行整改。截至目前,各被检查单位对相关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
特此公告。
通化市财政局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