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财政局
通化市财政局
6月14日,是信用记录关爱日。为弘扬诚信精神,增强机关干部诚信观念,通化市财政局按照《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解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开展《吉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宣传活动。
领导干部带头开展《条例》学习活动,在局机关一楼大厅电子屏滚动播放政务诚信宣传标语、制作宣传展板,设置宣传人员在我局内部普及《条例》颁布实施的重要意义、在全国同类立法中具有的特色亮点以及诚信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宣传讲解。力争做到能够明确了解并严格落实《条例》,在全局上下形成共同关心、建设、维护社会信用的良好氛围。
通过开展这次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了财政广大干部职工对《条例》内容的知晓率,市财政局也将以此为契机,积极弘扬和践行《条例》的相关要求,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助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