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通化市财政局专栏>>机构设置

通化市财政局科室职能

时间:2023-09-05 来源:

一、办公室

科室职能

1.负责局机关政务和行政管理工作;

2.起草有关重要报告和文件;

3.管理财政信息;督查督办上级机关、局党组交办事项;

4.负责文电、会务、档案、保密、信访、安全、应急、政务公开协调工作;

5.协调相关科室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工作;

6.承担局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

7.负责局机关后勤管理工作;会同有关科室负责财政文告工作。

二、综合科

科室职能

1.负责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2.负责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相关工作;

3.负责制定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和政策并推动实施;

4.参与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

5.参与国有土地政策制度管理工作;

6.负责彩票公益金管理和落实彩票机构管理工作;

7.负责国有住房出售管理工作;

8.负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增值收益和预算资金管理工作。

三、预算科

科室职能

1.依据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提出运用财税政策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议;研究提出财政收支政策、平衡预算措施和加强预算管理的建议;

2.负责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研究提出编制年度预算的指导思想和原则;拟订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政策,研究提出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指导意见;

3.编制市级一般公共预算草案,代编及汇总全市一般公共预算;牵头编制市级政府性基金预算,代编及汇总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

4.办理市级财政收支预算调整的申报和预算追加追减等调整工作;办理动用预备费等市级机动财力的申报事项;研究提出市级预算超收收入安排使用的意见;

5.制(修)订市直部门预算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市级预算项目库;

6.编制市级中期财政规划;

7.负责办理与上下级财政部门的转移支付、税收返还以及年终结算等有关事项;

8.组织编制、审核和批复市直部门预算;

9.研究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和评价体系,组织开展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10.研究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并组织实施,拟订市对下转移支付制度;

11.牵头负责市级预算公开工作,组织协调市级部门预算公开;

12.承担与市人大有关预算事项的联络事宜;

13.指导区级预算相关工作;

14.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国库科

科室职能

1.负责组织执行市人大批准的年度财政预算;

2.研究并执行国家金库管理制度和总预算会计制度;

3.负责研究和推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建设预算执行动态监控体系,管理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负责办理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的相关支付业务;

4.负责财政总预算和财政专户的会计核算与管理工作;

5.指导市直预算单位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

6.组织开展市直财政总决算,汇总年度市、区财政总决算,批复区级决算;

7.牵头组织部门决算工作;负责市直决算公开工作;

8.组织编制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

9.承担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10.负责税收收入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工作;

11.负责市、区财政资金调度;

12.负责市直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核准工作;

13.跟踪分析全市预算执行情况,预测财政收支走势,提出政策建议;

14.负责对外公开预算执行情况;

15.审核检查预算执行指标及用款计划;

16.负责稽核财政拨款和市、区专项指标分配;

17.负责财政与审计相关工作。

五、行政政法科

    科室职能

1.承担所联系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

2.负责拟定行政政法部门(单位)财政财务管理制度;

3.研究提出行政政法部门(单位)经费开支标准和定额,拟定公务支出管理制度,负责管理有关专项资金;

4.管理武警内卫、公安边防财政补助经费和生活补贴。

六、教科文科

科室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相关财政政策;

2负责掌握所联系部门(单位)业务的基本情况,并参与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3.负责所联系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及年度财务决算编制审核等有关工作;

4.督促所联系部门(单位)按规定及时准确公开部门预决算及相关信息;

5.负责所联系部门(单位)的公用经费、中央和省专项资金集中支付审批、下达工作;6.研究提出财政支持的重点项目,提出预算安排意见;

7.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健全完善相关专项资金实施细则和办法,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8.依法对所联系部门(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9.负责省财政厅对口处室部署的相关资金报表统计及项目申报等工作;

    10.配合市直相关部门及局内相关科室开展的各项工作。

七、经济建设科

科室职能

1.负责掌握所联系部门(单位)业务基本情况,并参与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2.承担所联系部门(单位)预算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所联系部门(单位)提出编制部门预算的建议,审核提出所联系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及预算调整的意见,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决算,督促所联系部门(单位)按规定及时准确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相关经费信息;

3.依法对城建、公用、交通、环保、国土等系统的行政事业单位实施财务管理和监督,监督和分析所联系部门(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

4.牵头负责与发改、环保等相关部门对财政支持项目进行研究上报,按照工程预算、进度拨付项目资金,监督管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八、农业科

科室职能

1.负责掌握全市农业等部门业务的基本情况,并参与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2.参与管理和分配财政扶贫资金和重要防灾救灾资金;

3.管理财政扶贫等政策性支出专项贷款贴息;

4.管理农业企业财务;

5.会同农业等部门研究提出经费开支标准、定额建议;

6.研究提出下年度预算编制部门需要考虑的因素;

7.研究提出财政支出项目,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提出预算安排的重点及顺序,审核提出下年度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建议;

8.制定部门、单位和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办法;

9.审核农业等部门和单位的年度财务决算;

10.指导乡镇财政工作,审核编制年度财务决算。

九、社会保障科

科室职能

1.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社会保障政策;

2.负责掌握所联系部门(单位)业务的基本情况,参与社会保障等部门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3.会同有关方面研究制定有关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

4.承担所联系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负责审查所联系部门(单位)年度财务决算;

5.负责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政监管工作,参与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6.完成国家、省和市有关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课题调研工作。

十、粮食贸易科

科室职能

1.负责所联系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工作,拟定并实施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管理粮食、贸易方面的资金和基金,承担有关政策性补贴财政管理工作;

2.负责市本级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开展财政登记,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络联合监管工作。

十一、企业科

科室职能

1.负责掌握所联系部门(单位)业务基本情况,并参与行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制度的研究制定工作;

2.承担所联系部门(单位)部门预算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所联系部门(单位)提出编制部门预算的建议,审核提出所联系部门(单位)年度预算安排及预算调整的意见,审核、批复所联系部门(单位)决算,督促所联系部门(单位)按规定及时准确公开部门决算及相关经费信息;

3.负责本级企业财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4.按月编制归口企业财务信息月报;

5.做好企业财务决算布置、编制、审核和汇总;

6.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支持民营经济大发展。

十二、国有资产管理科

科室职能

1.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

2.负责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3.负责审核和汇总编制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

4.拟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收取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收益;

5.管理部分国有企业(不含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国有资产;

6.拟定和组织实施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7.负责资产评估管理;

8.负责国有产权单位的清产核资,国有企业考核法人治理结构的成效评价,国有产权单位资产的保值增值、考核资产保全。

十三、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科室职能

1.围绕放管服改革要求,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拟定政府采购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2.承担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

3.受理市本级预算单位采购需求,下达政府采购任务,确定政府采购方式;

4.处理市本级政府采购的投诉事项。

十四、债务金融科

科室职能

1.负责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拟定相关管理政策和制度;

2.承担外国政府贷款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相关业务工作;

3.监控和评估政府债务情况;

4.指导、考核市辖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

5.承担市本级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日常工作;

6.承担分管部门(单位)的部门预算有关工作;

7.贯彻落实财政支持地方金融、保险、担保、信托发展的政策制度;

8.参与支持地方金融机构改革;

9.参与防范、处置地方金融风险工作;

10.完成领导交代的其他工作。

十五、税政法制科

科室职能

1.负责中央、省财政立法及有关财政方面地方性法规贯彻执行;

2.承办国家赔偿费用管理工作;

3.负责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备案和清理工作;

4.承担财政法规、规章清理和汇编工作;

5.承担有关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的组织工作;

6.负责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中央、省财政立法及有关税收方面地方性法规贯彻执行;

8.研究提出减免税建议和税收政策调整建议;

9.开展税源调查分析;

10.负责贯彻省财政厅布置的年度重点产品国际竞争力调查工作。

十六、工程预决算审查科

科室职能

1.负责政府性工程预决算审查;

2.编制下达财政性基本建设支出决算;

3.编报建设单位年度基本建设财务决算;

4.负责政府性工程招标标底的审查;

5.协调政府性工程大宗材料及设备的政府采购工作;

6.参与政府性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7.监督检查政府性工程资金的使用与管理;

8.组织制定和实施政府性工程评审操作规程和指标体系。

十七、财政监督检查局

科室职能

1.拟订财政监督检查的政策和制度;

2.监督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

3.负责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

4.负责内控办的日常工作。

5.检查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十八、会计局

科室职能

1.组织实施《会计法》、会计准则制度的宣传培训,开展《会计法》执法专项检查;

2.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及内部控制规范;

3.组织实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4.制定全市会计人才培养规划;

5.组织开展全市会计人才培训工作;

6.组织实施全市农村财会人员财政支农政策培训管理工作;

7.组织开展全市会计改革工作;

8.组织开展全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贯彻落实;

9.开展珠心算的普及推广, 做好珠算文化的保护与传承工作。

十九、人事教育科

科室职能

负责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劳动工资等工作。

二十、机关党委

科室职能

1.负责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活动;

2.建立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学习提供服务;

3.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加强政治建设;

4.负责发展党员,培养考察党的积极分子工作;

5.监督管理党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6.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指导支部换届改选及支部委员调整补选工作;

7.负责群团组织工作,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8.负责统一战线工作;负责老干部管理工作;

9.组织、安排党组召开的各种会议,并认真做好记录;

10.负责草拟党组的决议、工作报告、计划、总结及其他有关文件;

11.负责组织部安排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领导班子和后备干部的考核工作。

12.负责全局内控工作的监督与评价。

二十一、非税收入管理局

科室职能

1.负责制定全市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汇总、编报市直各单位非税收入年度收入预决算及统计分析,对市直政府性基金预算进行编制和执行;

2.负责市直非税收入项目、财政票据的日常管理工作;

3.开展非税收入日常监督和专项稽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4.指导全市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工作。

二十二、罚没财物管理站(罚没管理工作办公室)

科室职能

1.贯彻落实有关罚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我市具体罚没管理办法、制度;

2.负责本级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罚没管理,指导、监督和检查所属两区的罚没管理工作;

3.负责罚没票据的发放和管理;

4.负责对市级罚款、扣押款实行“专户收缴、专户管理”,罚没和扣押物品的收缴、保管、处理;

    5.对执法机关罚没和扣押财物进行稽查,保证罚没收入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二十三、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科室职能

1.市级农发办负责管理和指导所辖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

2.拟定本市农业综合开发发展规划,安排筹集本市应承担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3.组织本市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库建设和项目申报,确定本市扶持的项目和资金数额,权限内的项目计划调整;

4.对本市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进行监管;

5.组织开展对所属县(市、区)权限内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评审和土地治理项目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审定及项目验收;

6.水利建设基金的组织征收、水利建设基金项目和资金管理;

7.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

二十四、会计核算中心

科室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财经纪律;

2.负责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编制限额内在职人员工资和离退休人员(含企业抗日离休干部)离退休费按时、足额统一发放;

    3.负责扣缴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社会养老统筹、个人所得税等。

二十五、财政投资局

科室职能

1.为通化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

2.负责财政投资融资工作;

3.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

4.负责财政投资项目资金管理;

5.研究制定财政投资中长期计划和财政投资资金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

6.负责小额担保贷款基金管理、项目审定、贴息审核、代偿资金的审定支付工作。

二十六、财政科学研究所

科室职能

1.坚持“为中心,为现实服务”的方针,牢牢把握理论与实践的结合点,紧紧围绕财政经济运行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有计划地开展财经政策探讨和实践对策研究,为各级领导决策和开展工作提供依据;

2.办好《通化财经》理论期刊,充分发挥其窗口的对外辐射和喉舌作用,大力宣传我市财经改革的形势、任务与取得的成绩,努力扩大通化财政的影响,为我市经济更好更快发展献计献策;

3.适时开展多层次的财政科研活动;协调并指导各县(市、区)财政科研工作;

4.完成省、市两级课题任务,协调并指导局内有关科室完成年度课题计划;

5.做好财经资料的搜集、整理、保存和查阅工作,拓展与全国四十多个省、市的刊物交换和信息交流渠道;

6.做好《吉林财政年鉴通化部分》《吉林财政史通化部分》的编撰工作;高质量完成《通化年鉴——财政部分》《通化市志——财政部分》的编撰任务;完成《通化财政年鉴》《通化财政史》的编撰和出版工作;

7.完成省财政科研所、省财政学会布置的调查研究、刊物征订等任务,认真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二十七、财政信息中心

科室职能

1.建设和维护全市网络化财政管理信息系统工作;

2.局域网建设、管理及维护工作,全局科室(单位)计算机软、硬件设备维护工作;

3.财政局网站的建设、维护及信息发布工作;

4.信息中心日常事务管理工作;

5.协调、指导软件开发商开发研制符合财政管理需要的相关软件;

6.会同有关科室开展财政系统干部职工计算机培训、教育。

二十八、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科室职能

1.负责对财政投资项目的工程概、预、决(结)算进行评审;

2.负责对财政投资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核查,负责对部门预算中纳入项目库管理的符合规定条件的财政投资项目进行评审;

3.负责评审项目招标标底的合理性;

4.参与进行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审核和重点项目的再评审;

5.参与研究制定财政专项资金投资项目综合定额。

二十九、行政审批办公室

科室职能

1.根据国家关于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财政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审核上报等相关工作;

3.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管理和发放工作;

4.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

5.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行政应诉;

6.负责组织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统一收费工作;

7.负责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由财政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事项。

三十、财会干部学校

科室职能

1.协助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考试报名、组织考试和办理新证工作;

2.配合会计人员信息化管理及数据库日常管理工作;

3.参与会计人才培养工作;协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等工作。

三十一、PPP中心

科室职能

贯彻落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策和管理制度,并承担相关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