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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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放管服”改革,我局按照有关要求,本着方便企业“就近办结,一次办结”的原则,积极协调推进下放代理记账许可审批工作,向东昌、二道江两区财政下发了《关于移交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许可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两区按属地认领了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许可审批项目。市区两级财政结合《关于中介机构从事代理记账业务许可审批管理工作移交清单》,进行了审批网络平台、审批相关文件、流程、内部管理机制,以及目前急迫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等多方面的交流和对接,确保工作无缝衔接。 (行政审批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