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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招标公告、公示信息发布的情况说明

时间:2020-03-27 来源:

关于“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招标公告、公示信息发布的情况说明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的要求,根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统一发布。除必须发布媒介外,可以同步在其它媒介公开,招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可自行选择发布媒介,对“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招标公告、公示信息发布不再作出具体要求。

特此说明。

 

 

通化市工程建设管理处

2020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