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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燃气总公司市政公用设施报装及验收(燃气)一次性告知单

时间:2021-11-29 来源:

  一、办理依据:《吉林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五章第二十九条规定“使用管道燃气的用户应当到燃气经营企业办理用气手续,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结,不得借故拖延、拒绝。 

  二、收费情况:不收费 

  三、办理流程:见附图 

  四、网上需要上传的材料:《配套市政公用设施报装申请确认表》、专业图纸、《配套市政公用设施竣工验收申请表》 

  五、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