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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住建局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  

时间:2021-10-19 来源:开发征收管理科

  第一条 为规范我市住建系统行政处罚案卷的评查工作,全面、客观评价办案质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行政执法案卷,是指全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单位已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一般程序)、行政强制以及行政复议等过程中形成的,依法需要归档或者应当提供当事人查阅的案卷。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市住建系统行政执法单位行政执法案卷的评查工作。 

  第四条 局法规科负责组织实施案卷评查工作。行政执法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案卷评查工作。 

  第五条 案卷评查工作坚持公正、公开、统一标准的原则,客观评价行政执法单位的行政执法行为。 

  第六条 案卷评查工作每年不少于一次。案卷评查工作可以单独组织,也可以与执法检查结合进行。局法规科可以指定人员组成评查小组直接检查,也可以组织行政执法单位相互评查。 

  第七条 行政许可案卷评查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许可实施主体是否合法; 

  (二)是否具有实施该项行政许可的权限; 

  (三)行政许可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 

  (四)行政许可内部审批程序是否完备; 

  (五)行政许可的受理、听证、决定文书是否齐全; 

  (六)行政许可受理期限是否合法; 

  (七)行政许可程序是否规范。 

  第八条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处罚实施主体是否合法;  

  (二)事实认定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合法,证据与事实是否具有关联性; 

  (三)适用法律、法规是否准确; 

  (四)程序是否合法、文书是否完整齐全; 

  (五)自由裁量权运用是否适当; 

  (六)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是否完整、符合说理式文书要求; 

  (七)是否按规定实行罚缴分离; 

  (八)违法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是否移送司法机关; 

  (九)行政处罚决定履行情况的资料或记载是否完整。 

  第九条 行政强制案卷评查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强制实施主体合法,被强制对象认定准确; 

  (二)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证据与事实具有关联性; 

  (三)适用法律准确; 

  (四)程序合法; 

  (五)行政强制行为合法适应; 

  (六)文书齐全、规范。 

  第十条 行政复议案卷评查的主要内容: 

  (一)行政复议机关主体是否合法; 

  (二)行政复议文书、材料是否齐全; 

  (三)对重大、复杂的行政复议案件是否进行合议; 

  (四)行政复议审理是否符合法定期限; 

  (五)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合法、适当。 

  第十一条 对案卷形式内容的评查包括下列内容: 

  (一)文书格式是否统一规范; 

  (二)文书材料是否完整,要件无一遗漏; 

  (三)卷宗内容是否填写齐全、做到一案一卷; 

  (四)是否有卷内目录,材料排列是否有序,是否有页码; 

  (五)纸张是否破损、装订是否整齐; 

  (六)书写文书是否使用耐久的墨水填写。 

  第十二条 案卷评查采用百分制计分方式,分解确定各项分值,80分以上为合格案卷。 

  第十三条 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人员开展评查工作时,应当做到一案一查一评。开展评查工作,可以向案件承办人、核审人员、部门相关负责人了解案情,有关人员应当配合说明案件调查、审核、执行情况,不得推诿塞责。 

  第十四条  评查后对被评查案卷中存在的问题要进行反馈。被评查单位或案件承办人如有异议,可在十日内向评查组织单位提出书面意见,逾期视为认同评查意见。对评查中发现的普遍问题应及时归纳总结,予以通报。 

  第十五条  评查组织单位接到书面反馈意见后,应当在十日内进行复查,复查后认为原评查结果确属不当的应予更正;认为原评查结果正确的应当维持。复查结果要书面通知被评查单位。 

  第十六条  对评查结果合格但存在问题的案卷,案件承办单位要分析存在问题的原因,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评查结果属于不合格和错案的案卷,依法依规予以纠正并对责任人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案卷评查的结果作为年度执法责任制考核、依法行政考核等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八条 被评查的案卷为已装订成档的纸质案卷。随着电子政务的运用成熟,案卷评查也可在网上抽取电子文档案卷进行评查。 

  第十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