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Tonghua urban and Rural Construction Bureau
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Tonghua urban and Rural Construction Bureau
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市政府并市委:
2021年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开局之年,我局立足新发展阶段法治工作实际,不断强化立法、普法、执法、监督等工作,着力提升我市住建系统法治工作能力;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推进住建领域职能转变。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现将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加强学习培训。按照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部署,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住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定期组织学习。二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结合起来学,做到一脉相承,融会贯通。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指导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根本遵循。三是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与“每月一法”学习相结合,科学合理安排学习时间和学习内容,不断提升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办事的能力。三是开展“书记讲堂”活动,将党史学习教育与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教育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明确学习任务,开展党课专题学习,局党组成员带头上专题党课,增强工作人员自觉守法、依法办事、为民服务的意识和能力。
2.加强宣传解读。制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方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一是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堂进企业、进机关等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其生动实践。二是充分运用微信、微博、头条等新媒介,制作小视频,推送解读文章、撰写心得体会等方式,有效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3.强化问题导向。召开全局法治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依法行政的生动实践。紧紧围绕依法治国工作会议要求,制定实施方案,针对住建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找到症结所在,提出解决办法,一项一项抓实抓到位,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高法治建设水平。
(二)强化党的领导,推动全面依法治市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1.制定完善全面依法治市实施方案。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2020-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省、市相关方案,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为依法治市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提供制度保障。
2.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建设提供组织保障。为加强法治工作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暨“八五”普法规划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基层执法单位、局机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开发征收管理科(法规科),牵头组织实施。同时,党组办公室、宣传信息中心等部门全力配合,切实做到组织到位、落实到位。
3.建立完善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切实发挥党组在推进本单位法治建设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主要负责人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严格履行依法治市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充分发挥单位主要负责人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不断提高广大领导干部职工依法行政工作能力和法治化工作水平。
4.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严格依法依规决策,落实党委法律顾问制度、公职律师制度,加强对党委文件、重大决策的合法合规性审查。修订《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细则》,完善依法决策机制,规范党组权力行使。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重大行政决策通过本局网站及时公布,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跟踪决策执行情况、实施效果和社会影响。
(三)加强住建领域法治保障和服务
1.做好疫情防控中的法治工作。针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住建局疫情防控工作实际,不断强化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制定出台通化市住建局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工程建设项目“不见面”在线审批工作流程,主动公开服务咨询电话,实现全过程“不见面”审批,保障疫情防控期间审批工作不间断。进一步完善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制度,确保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得到贯彻落实。
2.加强法治营商环境建设。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坚决贯彻落实《吉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要求,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通化市恒泰热力公司、通化市自来水公司强化全流程事项的线上办理,根据《2021年通化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实施方案》,推广线上业务办理和掌上自助服务,推行供热、供水“三零服务”(零上门、零审批、零费用)。通化市燃气总公司对涉及燃气用户办理燃气业务流程进行梳理自查,建立健全“一次办结”的效率机制,制定了“获得用气一次性告知单”,严格按照告知单内要求进行办理。
3.提升保密依法行政水平情况。始终树立“保密工作无小事”的思想观念,把“明确责任、落实制度、加强管理、保守秘密”作为保密工作的总思路。从组织建设入手,根据局班子成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组织机构及分工,同时,压实各责任主体。拟定保密教育的年度计划,以召开学习会、开展讲座、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学习教育活动。
(四)提高立法工作水平,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的起草及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
1.2021年3月,市人大常委会将《通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列入立法计划,由市住建局负责《办法(草案)》的起草工作。在起草过程中,市住建局多次召集相关部门开展座谈会,书面征求区政府、高新区、港务区及相关市直部门意见,根据反馈的意见对《办法(草案)》修改调整,形成征求意见稿。6月,在《通化日报》、市政府官方网站对公众公开征求意见;7月,对征求的意见、建议进行综合梳理、反复论证,经市住建局集体讨论研究,形成《办法(草案)》;8月,报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市司法局进行专题研究修改《办法(草案)》;9月,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讨论,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立法议案。
2.《通化市供热管理条例》列为通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立法计划调研项目。通化市住建局积极开展立法调研前期准备工作。现已完成书面征求通化恒泰等供热企业意见,共同讨论有关供热的技术参数以及供热管理和服务方面的事项,并基本达成共识。已完成《通化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送审稿)起草工作,正在逐步完善和修改。积极协调市人大法工委,为下一步工作做好准备。
3.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及清理工作。根据“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进行动态管理,建立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审查发文371件。
(五)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得到有效加强
1.依法全面履行住房系统职能。统一审批流程,规范驻厅审批运行机制。25项行政许可事项,已全部确定为“最多跑一次”事项,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受理,受理和审批行政许可事项251项。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取消了建筑业各类合同备案、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备案、建设工程项目备案、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民用建筑节能专项验收等事项。转变管理方式,采取提前介入、上门服务、超前辅导、预审预核等方式,指导企业充分做好审批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2.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我局严格贯彻落实《吉林省重大决策程序规定》和市政府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和目录,制作了《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和标准》,并上报市依法治市办备案。2021年,我局按照规定要求,对《通化市土地房屋征收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等8个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3.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为规范执法主体,住建局与局属21个事业单位签订《行政职权委托协议书》,117名执行人员通过培训考试,办理执法证。积极推动“三项制度”落实的工作机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强化对所属行政执法单位的监督,行政执法工作得到了有效提升,取得了良好效果。
4.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行政执法过程中,要求执法人员下载安装“我要执法”APP,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积极推动事后公示。通过相关网站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处罚情况252项。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对监管事项实行动态调整,优化抽查检查方式。2021年度,按照抽查计划完成51次抽查任务,均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开。
(六)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筑牢全面依法治市社会基础
1.制定普法规划,明确普法重点。研究制定《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八五”普法工作规划》,明确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宣传内容和工作要求,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同时,加强领导干部学法普法制度落实。按照“每月一法”学习计划,将全年学法重点贯穿其中,集中学习《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法》。利用“法宣在线”无纸化学法用法考试网络平台,严格落实学法用法考试要求,对学习成绩进行严格考核,并记入学法档案。
2.三是做好2021年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及第四个“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组织策划开展形式多样的宪法宣传活动,促进宪法精神的广泛传播。转发“学习强国”平台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学习宣传专栏,全局共转发微信朋友圈共268人次。同时充分利用户外LED屏、宣传条幅等形势,投放普法宣传内容,悬挂普法宣传标语,营造宪法宣传良好氛围,提高广大群众的宪法意识和依法维护祖国统一的思想意识。
3.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情况。一是坚持法治支撑,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办理行政应诉案件。二是充分公职律师及法律顾问作用,对行政应诉工作程序进行规范。三是贯彻落实府院联动机制。积极同市中级人民法院、东昌区人民法院、通化铁路法院进行良性互动,诉前调整行政诉讼案件,取得明显效果。2021年,涉府行政案件4件,协调召开联席会议5次,提前化解行政争议案件1件。
(七)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高法治工作能力
1.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和法治教育。目前,我局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117人。我局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执法人员理想信念教育和法治教育,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国共产党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和社会主义发展史。同时,把《民法典》和《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贯穿学习教育过程。通过培训学习教育,住建系统执法队伍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依法办事,按章办事意识更加自觉。
2.强化文明、公正执法,有效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1方案、2个名录、3个实施办法、4个清单、5个文本的相关要求,通过我局网站进行公示。二是在行政服务中心窗口公示行政许可事项、流程、资料和工作人员岗位工作信息。严格实施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工作要求,规范执法事中公示。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用语。我局执法工作人员严格按照《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场检查执法规范用语示范》中规定用语进行执法。
(八)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规范开展内部审查工作
根据《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开展内部审查工作。规范公平竞争审查基本流程,在发文审核中加入公平竞争审查事项。把好源头关,重点把好有关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文件关。截止目前,审查发文371个,没有违反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的文件。
(九)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制定生产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进一步深化应急管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建筑施工、燃气等行业,充分发挥应急处置管理职能,针对各类突发事件和极端天气等情况,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值守应急和信息汇总工作,不断提高信息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值班登记、交接班制度。针对不同时期、不同施工项目特点,做到早发现、早预防,将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消除于萌芽状态。
(十)建立住建部立法重点联系单位工作机制,做好依法行政工作。2021年4月27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重点联系单位名单及工作机制的通知》,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被选为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法治政府建设重点联系单位。根据法治政府建设重点联系单位工作机制,2021年6月2日,对住建部法规司的《关于建筑市场领域违法所得认定查处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进行研究讨论,对征求意见进行复函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受到住建部法规司、住建厅法规处的认可与好评,充分发挥了立法重点联系单位的作用。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今年以来,虽然在推进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一定成绩,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一是法治宣传、法治教育培训还不系统,还没有形成长效制度。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解决问题的意识和能力还不强;二是机关执法人员不足,委托执法单位执法人员岗位变动较大,专门从事执行工作人员不固定,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系统性不够,执法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征收补偿行政诉讼败诉率高,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压力大。2011-2013年期间,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存在征收补偿合同不规范,主体不全、错列主体、送达文书不规范等问题,造成大量败诉案件。
三、2022年工作打算
(一)积极推进立法工作。配合立法机关完成《通化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和《通化市城市供热管理条例》起草工作;配合人大法工委做好《通化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颁布实施前的相关工作。
(二)依法履职尽责,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是继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全面开展“我要执法”,实现执法领域全覆盖,并要求网上全程留痕。二是继续做好“双公示”工作。
(三)做好权力监督,有效构建行政权力运行体制机制。一是持续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按照行政执法案卷评实施意见,确定评查范围、评查标准、执法文书格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全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实行有效监督。二是严格落实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有效监督行政权力运行。
(四)树立法治思维,有针对性做好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普法教育和培训工作。
通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14日
作者:法规科
初审:于 婷 复审:邵 丹 终审:金京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