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市燃气总公司

  一、概况

  通化市燃气总公司成立于1984年7月5日,1987年12月5日正式投产运营。主要经营管道煤气,兼营液化石油气、汽车加气、燃气灶具和燃气热水器等。公司具有吉林省建设厅颁发的丙级设计证书和三级施工资质证书,是燃气工程设计、施工及安装的专业燃气企业。职工54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80人,具有高级职称6人,中级职称的31人,初级职称的43人。总公司机构设有:办公室、财务科、安全生产科、人保科、企管科、稽查大队、客服中心、党办、工会办、团委,基层单位有营业处、维修处、煤气储配站;总公司下属有:工程安装分公司、液化气分公司、燃气具物资分公司。现发展煤气用户4余万户,敷设煤气管网109公里,建调压站28座,其中液化气瓶组供气调压站3座,形成了28个供气小区,煤气储气能力10.4万m,液化气储气能力870m,市区气化率达到36%,截止到2006年12月31日,实现安全生产6498天。

  通化市燃气总公司自投产运营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亲切关怀下,在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公用事业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燃气总公司历届领导班子带领下,克服诸多困难,发扬“团结奉献、务实创新、管理科学、安全优质”企业精神,紧紧依靠全体干部职工,使我市燃气事业不断发展和壮大。通化市燃气工程第二煤气储配站工程主体工程已完成,2008年投产运行,从根本上解决了江西区域在用气高峰时管网末端供气压力不足的问题,确保了煤气的安全运行和供气质量,而且为今后发展江西、江南3万户煤气用户和解决90000人用气创造了必要条件,为通化市燃气事业的长足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通化钢铁公司近年来不断发展,特别是在2007年新建焦炉,为通化市发展煤气用户提供了稳定的气源。同时燃气总公司加强企业管理和经营管理,完善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提升服务质量,全面完成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和公益性指标。多年以来燃气总公司始终把安全生产和优质服务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强企业管理和企业文化建设,以“安全第一,优质服务”为企业宗旨,树立了良好的企业形象,用户综合满意率达98%以上, 多次被吉林省委、 省政府 、 省建设厅、市委、市政府等有关部门评为“精神文明建设先进单位”、“先进基层党组织”、“安全生产红旗单位”、“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先后获殊荣60多项。

  二、办事公开机构

  通化市燃气总公司办事公开服务承诺领导小组

  组  长:宋建德

  副组长:郭  威、曹  群、孙奇坤、周玉梅、赵  轶、张  平、王振华

  组  员:陈志国、丁路梅、王春青、张继志、陈玉发、管尚军、张辉、于斌

  日常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三、工作职责

  (一)通化市燃气总公司职能

  1、贯彻执行和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关于城市燃气的法令、法规、条例、方针、政策和管理条例。

  2、按照城市总体规划,编制城市燃气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并负责实施。

  3、负责燃气用户的设计、安装、验收、开栓、查收。

  4、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和维护工作。

  5、搞好煤气的储配、输送、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6、发展双燃料汽车,做好管理和经营及服务工作。

  7、拓宽液化石油气销售市场,努力增加用户。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二)通化市燃气总公司领导职责分工

  1、经理、党委书记宋建德

  主持全公司党政工作,并主管总公司财务科。

  2、党委副书记曹群

  协助党委书记分管纪检、党办、团委,负责党委的日常工作及优质服务工作。

  3、副经理郭威

  协助经理分管人保科、稽查队、客户服务中心。

  4、副经理孙奇坤

  协助经理分管办公室、企管科、营业处、燃气具物资分公司及办事公开、服务承诺、保密工作。

  5、副经理周玉梅

  协助经理分管工程安装分公司、行政审批中心(用户发展)。

  6、副经理赵轶

  协助经理分管安全生产、安全生产科、维修处。

  7、副经理张平

  协助经理分管液化气分公司、储配站、技术工作、第二煤气储配站建设。

  8、工会主席王振华

  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工会工作及工会办。

  (三)通化市燃气公司内设机构及其职责

  1、办公室

  负责监督、检查各科室部门和分公司对总公司的决定和工作部署贯彻执行情况;根据上级下发的目标化管理内容,制定实施方案,并定期检查完成情况;及时处理各种信访案件;负责车辆、档案、技术资料、科技书籍管理;负责文件收发、传递。

  2、财务科

  认真执行财务政策和有关财务的法规、规章;负责财务核算工作,准确办理固定资产转入,按期做好固定资产折旧基金和大修基金的提取工作;负责审核工资和各种原始凭据。

  3、安全生产科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认真检查贯彻落实情况;组织有关部门对安全事故进行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组织有关部门做好户内外工程的验收和开栓点火工作;负责对新入厂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工作。

  4、企管科

  组织制定企业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拟定企业重大改革实施方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确保企业各项目标和工作的完成;经常检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5、人保科

  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负责综合治理和安全“四防”工作;按时为职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办理退休养老工作;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呈报工作。

  6、稽查队

  做好有关燃气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的宣传工作;监督检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对压占燃气管网和附属设施的违章建(构)筑物进行有效监督,并配合职能科室做好清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对窃气、无故不缴纳煤气费的用户进行稽查和收缴。

  7、客户服务中心

  负责接用户报修电话和报漏电话;根据用户要求询问开栓点火情况;根据用户要求协助办理室内改线有关事宜;做好用户咨询、投诉、举报记录;对其服务结束后向用户反馈用户意见。

  8、党办

  负责落实、监督、检查、指导、考核基层党支部的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督促检查基层党支部的“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制度的落实;负责对党外积极分子、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观察、转正等工作;

  9、工会办

  认真宣传贯彻《工会法》、《劳动法》等法律,积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负责筹备会员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等工作;配合安全、人保等职能部门监督检查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工作;抓好民主管理、厂务公开工作;做好劳动模范和先模人物的选树工作,宣传和推广先进事迹和先进经验。

  10、团委

  及时贯彻党委及团委的决议和指示,部署、督促、检查团支部工作;加强团员思想教育,关心青工思想、工作、学习,做好发展新团员工作。

  11、营业处

  负责全市燃气用户的查表和收费工作;负责对新开栓点火用户发放使用证、建卡和热水器的登记建卡工作;负责对燃气表的校验及更换工作;负责户内燃气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

  12、维修处

  负责全市燃气中低压管道及附属设施巡查和养护工作;负责煤气调压站的巡查及调压器的维修和保养工作;负责燃气外网、户内管道及附属设施的维修工作;负责用户灶前压力测试、调试工作。

  13、储配站

  负责煤气的储存和输配工作,确保煤气中压管道工作压力在规定范围内;负责与通钢燃气、动力等部门的生产协调工作;负责煤气的净化脱硫及化验工作。

  14、液化气分公司

  负责液化气的购销、储运和液化气市场的开发工作;负责双燃料汽车的改装工作。

  15、工程安装分公司

  负责我市煤气外网及户内安装工程的施工及工程竣工后技术资料的整理上报工作;负责我市煤气外网的抢修和用户户内改线工作。

  16、燃气具物资分公司

  负责燃气具的经营和销售及售后服务工作。

  四、首问负责制

  1、通化市燃气总公司首问负责制是指单位或群众向通化市燃气总公司某个工作人员提出咨询或投诉时,该人员即为解答咨询或受理投诉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单位或群众的咨询、投诉负责到底的责任制度。

  2、凡属本职本部门范围内的事情,第一责任人应热情接待并认真负责地做好答复解释或处理工作,让单位和群众满意。

  3、如不属本职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而相关职能部门又无人在场的情况下,第一责任人首先代表公司及时予以受理,并作详细记录。同时及时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介绍或引导咨询(投诉)人到相关部门查询或投诉。如当班人员不能离岗时,应请相关人员接待和处理。

  4、外单位(群众)前来我公司咨询或投诉时,如公司多人在场,不论本职本部门范围或非本职本部门范围内的事情,第一责任人受理办理单位或群众咨询、投诉,各部门、各环节,都必须密切配合,不允许任何部门任何人推诿、扯皮或延误。有关部门接到其它部门或引导来的单位或群众的咨询,投诉后,接办人即转移为第一责任人,应热情接待咨询(投诉)人,并认真办理,解决问题,让单位和群众满意。

  5、职能部门对单位和群众的咨询、投诉都需详细记录。能立即答复的应当当场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请咨询(投诉)人留下联系电话,一般在3天内将处理结果答复咨询(投诉)人,特殊情况不超过7天。

  6、当单位或群众咨询、投诉涉及两个以上部门时,可由第一责任人牵头协调处理,比较复杂的问题由第一责任人所在部门负责人协调处理,重大问题须报请总公司领导处理。

  7、首问负责制纳入总公司正常的检查和考核。凡发生第一责任人推诿、扯皮和怠慢咨询(投诉)人的,查实一次,总公司将扣除其当月岗位奖励津贴,态度恶劣造成极坏影响者,总公司将研究考虑其转岗。

  五、气价标准依据

  1、民用户煤气:1.30元/m³。

  依据:通市价字[2000]52号《关于调整居民生活燃用管道煤气价格的批复》。

  2、公福户煤气:1.80元/m³。

  依据: 通市价字[1998]4号民《关于收取公福户煤气费和管道维修费的通知》。

  六、用户改线、安装热水器、煤气安装费价格及依据

  1、煤气表后管道改线:200元。

  依据:通市价字[2004]21号《关于户内煤气管道改线收费的批复》。

  2、煤气表前管道改线:400元。

  依据:通市价字[2004]21号《关于户内煤气管道改线收费的批复》。

  3、安装热水器:420元。

  依据:通市价字[1997]108号《关于调整民用煤气热水器安装费标准的通知》

  4、每户收取3300元。

  依据:吉省价经字[2003]3号文件。

  七、煤气费收费方式

  查收员到户收缴。

  八、服务电话

  1、客户服务电话:12319

  2、举报电话:3962068

  3、服务监督电话:3961197

  九、服务承诺内容及时限

  1、发展用户审批。自接到用户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对符合安装规范的,在5个工作日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踏查。

  2、煤气管道改线。自用户申请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到用户家中踏察,在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的前提下,2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5个工作日内改线完毕。

  3、煤气热水器安装。自用户申请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到用户家中踏察,在符合设计规范的前提下,3个工作日内办结手续,7个工作日内安装完毕。

  4、户内维修。接到用户报修后,维修人员在30分钟内到现场。小修不超过4小时,中修不超过8小时,室内管道维修不超过48小时。

  5、校表、换表。校表,接到用户申请后,在2个工作日内校表完毕;换表,在2个工作日内完毕。

  6、用户开栓供气

  (1)安装分公司负责户内外资料的整理,并在工程竣工后7个工作日内转交安全生产科。

  (2)房产开发商提出申请,安全生产科负责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

  (3)安全生产科负责监督安装分公司整改,并在2个工作日内整改结束。

  (4)安全生产科根据开发商缴纳煤气工程安装费和住户进住情况开栓供气。(因用户私自改动煤气设施或用户家中不留人使整体试压不合格延误开栓供气时间,由用户负责)

  十、政务公开服务承诺服务指南

服务项目

服务单位

服务范围

负责人

 

 

维修维护

维修处

户内煤气设施维修、煤气管道及附属设施维修

王春清

新胜北路219号

3961160

查收换表

营业处

查表收费、校表更换煤气表

张继志

新胜北路219号

3961181

验收开栓

安生生产科

户内外工程验收、开栓点火

赵  轶

新胜北路219号

3961162

设计安装

工程安装

分公司

户内改线、安装热水器

周玉梅

新胜北路219号

3961161

液化气销售

液化气

分公司

液化气销售汽车加气

张  平

长胜经济

开发区

3716287

  十一、企业文化及职业道德

  (一)企业文化

  企业理念:以人为本,科技为魂、追求卓越、不断创新。

  企业宗旨:安全第一、优质服务、搞好经营、重在发展。

  企业精神:团结奉献、务实创新、管理科学、安全优质。

  工作作风:积极、协作、务实、严格、高效。

  经营理念:用户至上、服务社会。

  效益观:实现公司效益最大,达到员工利益最大化。

  创新观:理念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

  管理观:思想先进化、组织科学化、方法有效化、手段现代化、人才全面化。

  (二)职业道德

  1、窗口服务人员

  忠于职守、用户至上

  遵章守纪、安全供气

  文明服务、及时周到

  2、生产人员

  热爱本职、坚守岗位

  安全生产、严防事故

  钻研技术、保证质量

  勤俭节约、艰苦奋斗

  团结协作、尊师爱徒

  3、后勤人员

  尽职尽责、服务一线

  不图名利、甘当配角

  4、管理人员

  廉洁奉公、以身作则

  善于管理、勇于开拓

  深入实际、联系群众

  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十二、用户发展受理工作流程

1

  十三、用户信访工作流程

2

十四、对违诺、违规、违纪的处理办法

  (一)凡违背办事公开制度被用户投诉者,除按规定由责任单位或责任人给予用户赔偿外,并追究责任单位领导的连带责任。

  (二)利用职权之便刁难,勒索、吃、拿、卡、要、报,被用户投诉者,一经发现除赔偿用户损失外,并给予相应的党纪或行政处分。

  (三)不按设计要求施工或野蛮施工,故意刁难用户被用户投诉,但未造成经济损失者,一次罚款200元,两次以上者予以除名。

  (四)在为用户服务中,未达到服务标准和时限、被用户投诉,但未造成经济损失者,一次罚款100元。

  (五)在规定的服务职责范围内,互相推诿扯皮被用户投诉或造成不良社会影响,但未造成经济损失者,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元,并向用户赔礼道歉。

  (六)凡服务过程中用语不文明、被用户投诉者,经查实罚款100元。

  十五、各项监督保障制度

  (一)民主评议制度

  1、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评议,自觉接受纠风办等有关部门的行风评议,对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聘请行风建设监督员,对行风建设、办事公开、承诺践诺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解决和整改。

  3、定期召开行风建设监督员座谈会,及时听取和掌握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作风。

  4、定期到用户中进行行风测评,听取用户的意见和建意,了解和掌握用户对服务的满意程度,用户综合满意率达到96%以上。

  (二)检查考核制度

  1、办事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公开办事的有关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2、监督检查将不定期进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解决,不得推诿扯皮。

  3、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凡违反办事公开的有关规定被用户投诉者,对直接责任者每次罚款100元,对部门负责人每次罚款200元,同时取消年终评选先进集体、班组、个人的资格。

  (三)责任追究制度

  有下例情形之一的,总公司将追究其责任。

  1、年终考核不合格,将追究部门领导责任。

  2、不认真履行办事公开制度,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者。

  3、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者。

  (四)工作制度

  1、工作时间必须持证上岗,举止端正。

  2、工作中必须尽职尽责,服从领导听从指挥,要顾全大局的整体利益为重。

  3、不准利用职权之便敲诈勒索、吃、拿、卡、要,杜绝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的不良风气。

  4、遵章守纪,严明纪律,在执行公务中要依法行政,不准要特权,打骂服务对象,既要坚持原则,又要以理服人。

  5、不准违反有关燃气管理规定,乱用职权营私舞弊,在燃气审批、查出违章中拉关系、送人情,搞不正当的交易。

  6、不准接受经营者的礼品和宴请。

二OO七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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