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时间:2008年10月07日 账号: 密码:
通化市商务局
 
  ·通化商业联合会
·吉林省商业联合会
·外经贸合作企业协会
·对外经济贸易研究中心
 
     
 

通化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化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吉委[2005]14号),组建通化市商务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市商务局是全市国内外贸易和对外经济合作的主管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划入的职能。
    1.将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的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2.将原市国内贸易办公室的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3.将原市经济贸易委员会的内贸管理、对外经济协调、产业损害调查,重要工业品、原材料进出口计划组织实施和全市口岸协调工作等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4.将原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的组织实施农产品进出口计划等职责划入市商务局。

    (二)转变的职能。

    1.将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对生产企业进出口经营资格核准职责由核准制改为登记制。
    2.将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既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下、不需要综合平衡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项目合同、章程的变更职责,调整为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下、不需要综合平衡的外商投资企业的有关项目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增资减资、转股、合并)。
    3.将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对外贸易、外商投资促进及援外等政府项目招标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委托有关单位承担。
    4.取消原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即出口商品商标注册登记后的有关事务管理职责以及指导出口广告宣传的职责。
    5.加强内贸工作和内外贸的综合协调,搞好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监测,整顿和规范流通秩序,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促进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和完善。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实施国家有关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起草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和外商投资的地方性实施细则、办法。
    (二)拟订全市国内贸易发展规划,研究提出我市流通体制改革意见,培育发展城乡市场,推进流通产业结构调整和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方式。
    (三)研究拟订规范市场运行、流通秩序和打破市场垄断、地区封锁的政策,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空和重要生产资料流通管理;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菜篮子”商品流通规划。
    (四)贯彻执行国家和省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进出口商品目录和进出口商品配额招标政策;负责全市进出口配额计划的编报、下达和组织实施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工作;负责管理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负责全市各类进出口企业退税、稽核和出口商品贴息的审核上报工作。
    (五)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技术贸易、国家进出口管制以及鼓励技术和成套设备出口的政策;推进进出口贸易标准化体系建设;依法监督全市技术引进、设备进口、国家限制出口的技术和引进技术的出口与再出口工作。
    (六)贯彻执行国家多边、双边经贸合作政策;代表市政府参加国际经济贸易组织的活动;参与多边、双边经贸谈判、国际服务贸易谈判和国际经贸条约、协定的谈判与签署;管理多边、双边对我市无偿捐助与赠款。
    (七)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建立进出口公平贸易预警机制,组织产业损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市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诉及相关工作。
    (八)指导全市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全市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市政府报送有关动态和建议;拟订外商投资政策,参与制订全市利用外资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核准国家规定的限额以下、不需要综合平衡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及有关项目合同、章程及法律特别规定的重大变更(增资减资、转股、合并);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合同、章程的情况;
指导和管理全市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协调并参与全市改善投资环境工作;综合协调和指导全市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工作,承担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负责全市对外经济合作工作;拟订并执行对外经济合作政策;指导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劳务合作、设计咨询等业务的管理;拟订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和具体政策,依法审核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并实施监督管理。
    (十)负责我市对外援助工作;组织实施对外援助项目,监督检查援外项目执行情况,管理我市援外资金、援外优惠贷款、援外专项基金等;推进外援方式改革。
    (十一)研究拟订我市与毗邻国家经贸发展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管理对朝鲜边境小额贸易、边民互市贸易;负责我市与朝鲜以及东北亚地区多边、双边经贸会议的组织与衔接工作;依法审批和管理边境贸易企业经营权及重点商品专营权。
    (十二)贯彻执行国别(地区)外经贸政策;管理同未建交国家的经贸活动。
    (十三)负责指导全市流通领域的信息网络和电子政务建设,拟订运用电子商务开拓国内外市场的相关政策、措施;组织、指导市内各种外经贸交易会、展览会、洽谈会和招商活动等。
    (十四)负责组织全市经济技术协作工作,贯彻国家发展横向经济联合与技术协作有关方针、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订全市横向经济联合与技术协作方面的政策、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五)负责协调全市口岸有关工作。
    (十六)负责通化市市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十七)负责整顿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
    (十八)负责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改制和改制后的监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劳资、机构编制等工作;指导相关协会、学会工作。

 

    三、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市商务局行政编制34名,机关工勤事业编制3名

    领导职数:局长1名,党委(副)书记1名,副局长4名,县级非领导职数3名;科级领导职数11名,科级非领导职数6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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